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学校统一部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复试成绩分批次单独排序。
3、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的特点和上线生源情况,按合适比例拟定复试人数与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规模数之比。调剂工作详见第八条。
4、复试过程中的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笔试等全程录像。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6、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分数 报考门类 |
外国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工学[08] |
35 |
35 |
53 |
53 |
265 |
艺术学[13] |
35 |
35 |
53 |
53 |
335 |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分数 报考门类 |
外国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建筑硕士[0851] |
35 |
35 |
53 |
53 |
265 |
二、复试程序
1、学院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3月21日开始。其他批次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调剂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2、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到学院(浩学楼1209)办理复试手续,领取书面复试通知书;
3、办理复试手续时进行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使用,体检费自理)。
4、复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7年3月21日13:30-17:00。
地点:浩学楼(第四教学楼1209)
联系人:王玲(设计学)
郭嘉(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学(0851))
5、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学科 |
专业综合面试 |
笔试 |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地点 |
时间 |
建筑学 (学术学位型) (081300) |
励学楼 (二教) 523 |
3月 22 日 13:30 |
励学楼 (二教) 523 |
3月 22 日 8:00-12:00 |
励学楼 (二教) 520 |
3月 22 日 14:00 |
城乡规划学 (083300) |
励学楼 (二教) 512 |
3月 23 日 13:30 |
励学楼 (二教) 514 |
3月 23 日 8:00-12:00 |
励学楼 (二教) 514 |
3月 23 日 13:30 |
风景园林学 (083400) |
励学楼 (二教) 410 |
3月 23 日 13:00 |
励学楼 (二教) 416 |
3月 23 日 8:00-11:00 |
励学楼 (二教) 420 |
3月 23 日 13:00 |
设计学 (130500) |
励学楼 (二教) 511 励学楼 (二教) 514 |
3月 22 日 14:00(视传) 3月 22 日 14:00(环艺) |
励学楼 (二教)517 |
3月 22 日 8:30-11:30 |
励学楼 (二教) 511 514 |
3月 22 日 13:00(视传) 3月 22 日 13:00(环艺) |
建筑学 (专业学位型) (085100) |
励学楼 (二教) 325 |
3月 22 日 15:10 |
励学楼 (二教) 523 |
3月 22 日 8:00-12:00 |
励学楼 (二教) 520 |
3月 22 日 13:30 |
三、复试考核方式
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点分别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成员资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复试专家组需要经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在复试专家组内分别成立专业综合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专业课笔试小组(不少于2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不少于2人),负责执行具体复试工作。各小组名单需在3月15日前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备案。
我院复试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实践环节、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专业笔试内容涵盖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笔试方式一律为闭卷。建筑学(学术学位)、建筑学(专业学位)、城乡规划学快速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4小时,满分为100分;风景园林学快速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设计学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能力的测试要求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四、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
其中:(1)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保留到百分位)。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专业综合面试和实践环节×5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保留到百分位)。
五、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复试名单并排序上报,由学校决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不予上报。
六、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考生查询复试、通过复试考生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于3月20日,可以通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主页(http:/)查询复试考生名单。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学院主页进行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八、调剂工作
1、2017年建筑与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学科 |
招生计划数 |
1 |
081300 |
建筑学 |
17 |
2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13 |
3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
14 |
4 |
130500 |
设计学 |
13 |
5 |
085100 |
建筑学 |
9 |
城乡规划学、设计学2个学科不接收调剂考生;建筑学(学术学位型)、建筑学(专业学位型)、风景园林(学术学位型)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名额请电话咨询。
2、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剂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并按照相关学科的具体要求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学生名单。具体要求见附件。
3、调剂复试过程中的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笔试等全程录像。
4、调剂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调剂专题有关说明,明确调剂工作程序的具体要求、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方法。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663;联系邮箱:guojia@ncut.edu.cn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235;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建筑学(学术学位型)复试学生的具体要求
1、第一批次后各批次复试人数以本次招生计划人数的115%-125%减去已复试人数确定。
2、学生的基本要求
(1)本科为通过建筑学本科评估院校建筑学专业,报考通过建筑学硕士评估院校的建筑学专业;(院校通过建筑学硕士和本科评估时间为2016年12月之前,下同)
(2)本科为通过建筑学本科评估院校相关专业(规划/风景专业),报考通过建筑学硕士评估院校的建筑学专业;
(3)本科为通过建筑学本科评估院校建筑学专业或相关专业(规划/风景专业),报考通过建筑学硕士评估院校的与建筑学考试科目相近的专业(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3、调剂复试学生产生办法
按照从(1)至(2)至(3)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当满足(1)条件的人数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时,仅从满足(1)条件的调剂学生中由学科复试专家组讨论并经过投票的方式确定进入复试环节名单。当满足(1)条件的人数未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满足(1)、(2)条件的人数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时,满足(1)条件的调剂学生都进入复试环节,仅从满足(2)条件的调剂学生中由学科复试专家组讨论并经过投票的方式确定缺额人数进入复试环节名单。当满足(1)、(2)条件的人数未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满足(1)、(2)、(3)条件的人数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时,满足(1)、(2)条件的调剂学生都进入复试环节,仅从满足(3)条件的调剂学生中由学科复试专家组讨论并经过投票的方式确定缺额人数进入复试环节名单。
附件2
建筑学(专业学位型)其他批次(调剂)复试学生的具体要求
1、第一批次后各批次复试人数以本次招生计划人数的150%减去已复试人数确定。
2、基本要求
(1)本科为通过建筑学本科评估院校建筑学专业,报考通过建筑学硕士评估院校的建筑学专业;(院校通过建筑学硕士和本科评估时间为2016年12月之前,下同)
(2)本科为通过建筑学本科评估院校相关专业(规划/风景/环艺),报考通过建筑学硕士评估院校的建筑学专业;
(3)本科为通过建筑学本科评估院校建筑学专业或相关专业(规划/风景/环艺),报考通过建筑学硕士评估院校的与建筑学考试科目相近的专业(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3、产生办法
按照从(1)至(2)至(3)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当满足(1)条件的调剂学生人数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时,仅从满足(1)条件的调剂学生中由学科复试专家组讨论并经过投票的方式确定进入复试环节名单。当满足(1)条件的调剂学生人数未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满足(1)、(2)条件的调剂学生人数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时,满足(1)条件的调剂学生都进入复试环节,仅从满足(2)条件的调剂学生中由学科复试专家组讨论并经过投票的方式确定缺额人数进入复试环节名单。当满足(1)、(2)条件的调剂学生人数未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满足(1)、(2)、(3)条件的调剂学生人数达到调剂学生人数时,满足(1)、(2)条件的调剂学生都进入复试环节,仅从满足(3)条件的调剂学生中由学科复试专家组讨论并经过投票的方式确定缺额人数进入复试环节名单。
附件3:
2017年风景园林学复试学生的调剂生选拔原则
1. 考生毕业学校及专业声誉;
2. 考生初试成绩排名靠前原则;
3. 生源来源多校原则;一所高校的生源原则上不超过3人;
4. 考生所学专业与风景园林学专业的性质相近原则
与风景园林专业性质相近的专业包括: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类、环境艺术设计类。
5. 考生一志愿报考院校及专业声誉;
6. 单科专业课成绩突出;
7. 复试比例依据学校规定,调剂复试按照缺额的200%选取;
8. 复试考核方式: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
9.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别排序,分批次面试,分批次录取;
10. 调剂生选拔小组票决原则,以上原则无法筛选时采用。